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admin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农牧议字〔2021〕46号
格力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牧区饲草储备库项目投资和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饲草储备库项目建设对于改善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畜牧业应对自然灾害能力至关重要。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和促进乡村振兴、加快草原畜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路径,推动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十二五”以来,自治区统筹草原生态补奖后续产业等项目资金,大力推动以棚圈、储草棚、为主的畜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主要牧区构建以户储为主,苏木嘎查村中型饲草料库为辅,旗县大型饲草料库为补充的饲草料应急储备体系。其中安排赤峰市敖汉旗、巴林左旗新建饲草储备库资金270万元。2017年和2020年自治区发改委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下达饲草储备库建设资金765万元,支持陈巴尔虎旗建设2个饲草库。“十三五”末,牧区储草棚建设面积达到824万平方米,主要牧区旗县全部配备牧草应急饲草储备库,建成大中型饲草料应急储备库112座,牧区过冬畜饲草储备能力稳步提升,饲草供需时间、空间不均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草原畜牧业摆脱了大灾大损失、小灾小损失的被动局面。全区每年人工种草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269万亩,已具备年产饲草600万吨、青黄贮2600万吨、常年青干草储备能力达到140亿斤左右,羊单位平均储备过冬饲草164公斤,可基本满足牲畜3个月过冬需求,仔畜成活率达到98%以上,大小畜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完善饲草饲料生产、加工、收储、配送机制,进一步加强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饲草储备库项目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基建投资等项目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牧区饲草储备库项目适当予以财政补助,激发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牧区饲草储备库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感谢您对我区畜牧业发展的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110/t20211014_1903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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